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
发布日期:2019-11-11
重磅!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,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,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,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,近日,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
哪些学生能参加课后服务?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哪些课后服务?是否所有中小学生都要参加课后服务?课后服务是否收费?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~
意见指出,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坚持自愿选择、坚持公益惠民、坚持科学合理原则。
坚持自愿选择。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,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、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,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;
坚持公益惠民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,根据课后服务性质,结合当地实际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、财政补贴、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;
坚持科学合理。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科学、合理地确定服务内容,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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